獎項辦法

第十二屆台北電影節 國際青年導演競賽 報名簡章

 

圖說

 

由台北市政府主辦,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承辦的台北電影節,將於今年堂堂邁入第十二屆。為帶動青年導演的影像創作力,本屆台北電影節將持續舉辦「國際青年導演競賽」,期望能藉由國際間年輕導演的競賽、交流,刺激國內創作者的競爭力;同時讓更多的觀眾也能對國際出色的青年電影創作者有更多的認識。

 

1. 競賽規則

1.1報名資格

參賽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:

1.)   影片須為導演之第一或第二部35mm劇情長片。

2.)   影片須為2009年4月1日後完成之作品。

3.)   影片長度須在70分鐘以上。

4.)   須為台灣首映。(台灣出品影片不在此限)

 

 

1.2獎項

最佳影片:壹名,獎金新台幣陸拾萬元整,獎座乙座。

評審團特別獎:壹名,獎金新台幣參拾萬元整,獎座乙座。

觀眾票選獎:壹名,獎座乙座。

*凡本國得獎者,依法須代扣10﹪的所得稅金。凡外國得獎者,依法須代扣20﹪的所得稅金。

 

1.3受理時間

報名截止日期:201048日前,寄送報名所需資料並完成報名手續。(以郵戳為憑)

* 請先於網站下載報名表,填妥列印後與所需報名資料寄至本會。

* 參賽片單將於20105月下旬公佈於影展之專屬網站,並分別通知所有入選參賽者。

 

1.4報名資料


1.)   報名表 (請確實、完整填寫及簽名)。

2.)   中英文劇情大綱。(中文300字、英文150字)

3.)   中英文導演的話。(中文150字、英文90字)

4.)   中英文導演簡歷、作品年表及照片 (300dpi以上)。(中文200字、英文100字)

5.)   中英文演職員表。

6.)   影片劇照三張 (300dpi以上)。

* 以上參展影片資料請提供電子檔,附於報名資料光碟內。

7.)   報名影片DVD乙片。

8.)   海報或其他文宣品〈若已製作〉。

9.)   預告片Betacam/DVD一支〈若已製作〉。

* 以上報名影片資料恕不退還,影片DVD和相關文字資料將無償提供本會存檔供學術研究使用,未取得影片書面授權,絕不做任何公開放映。

 

1.5收件地址:

台北電影節(國際青年導演競賽)

地址: 10565 台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5993

電話: +886-2-2528-9580 ext.175  傳真: +886 -2-2528-9517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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